• 出生時間記錄:
• 記載於出生證明書上
• 保留於最初申報出生登記的戶政事務所
• 由於涉及個人資料保護,無法通過電話查詢
• 不知最初申報戶政事務所的解決辦法:
• 攜帶個人國民身分證及印章
• 前往任一戶政事務所查調出生謄本(每張15元),以確認原申報戶政事務所
• 確認後,向該戶所申請出生證明書(每張10元)
• 出生證明申請方式:
• 本人親自申請:
• 攜帶本人身分證及印章
• 委託他人申請:
• 攜帶本人身分證、印章及委託書
• 受委託人需攜帶其身分證及印章
• 通訊申請:
• 如無法親自前往,透過信函申請
• 信函內容須說明申請人姓名、身分證統號、出生日期、戶籍地址、申請種類及份數
• 申請人在署名處蓋章,作為申請書簽名替代
• 附上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並標註「與正本相符」及蓋章
• 附上規費(每張10元)的小額匯票
• 並提供收件人的通訊地址、姓名、聯絡電話,以及貼足郵資的回郵信封
• 將以上資料寄送至原辦理出生登記的戶政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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